葛海波,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经全国公务员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被虎林法院录用,经自学考试取得黑龙江大学法律本科学历、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历任虎林法院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文字综合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负责人、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判监督庭庭长等职务,同时兼任法院团支部书记、纪检监察员、党支部组织委员等,2014年还兼任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现任虎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国家一级法官。多年来,葛海波坚持“三个至上”牢记在心,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踏实肯干,勤于思考,注重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强化自身综合能力锻炼,从审判一线到综合部门,再回到审判一线,经过了审判实践、调查研究,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提高后再回到审判实践的全过程,实现了审判业务与综合能力双重历练,成为一名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法官。

在法院工作的26年,葛海波在综合岗位,甘于寂寞,刻苦钻研,务实撰写向人大政协汇报的虎林法院工作报告和民商事、行政、审判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扎实推进专题调研。在审判管理岗位,为提高虎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发挥作用。在审判一线,她接待当事人春风化雨,耐心细致,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审理案件做到细致入微,质效较高,其案件上诉发改率极低,力求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为了审判事业挥洒自己的青春和智慧,她矢志不渝,无怨无悔,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诠释着她对法院工作的忠诚与热爱。工作中,葛海波始终做到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同志以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出色完成研究室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目标,在两级法院的调研、法宣以及信息简报、政务工作综合评比中屡站排头。葛海波带领团队率先制作完成互联网第一版《虎林市人民法院政务工作网站》、创办《虎林法院司法之窗》,编撰完成《虎林法院院志》、《虎林法院大事记》,参与制定虎林法院司法改革方案、审判管理工作制度,为促进虎林法院司法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工作作出不懈努力。葛海波还多次为虎林市妇联妇女干部、曙光社区居民、虎林团市委团干部以及实验中学师生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专题讲座受到好评,葛海波个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调研先进个人”、被鸡西团市委授予“全市十佳法官”、 被虎林团市委授予“十佳青年政法干警”、被鸡西中院评为 “优秀干警”、被虎林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 “优秀党员”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其带领的团队也多次获得荣誉称号。
2019年以来,葛海波调到立案庭工作,负责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其带领审判团队,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开展诉调对接,送法下乡,延伸法律服务,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挺在前面,争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0年,即使在疫情影响下,葛海波所在审判团队仍审结各类纠纷357件,综合结案率达到99.9%,诉前调解纠纷成功率为80%以上,音视频调解案件达30%以上,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仅为1.51天,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1年截至5月31日,葛海波团队共受理各类案件281件,已结196件,综合结案率达到69.75%。
当事人行动不便 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在得知二被告身体不适、行动不便后,当即下乡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通过辨法析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矛盾终于得以化解。
为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培训

主讲内容为《多元解纷知识与技巧》,详细介绍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目标、调解案件的类型及解纷主体、不适用调解的纠纷类型及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调解协议、调解纠纷的技巧、调解员的职责和应尽义务以及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在培训中回答了特邀调解员的提问。
调解两小时 握手促和谐

原告虎林市某保温复合板厂与被告吕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吕某共计欠施工费25400元未予给付。考虑被告系生猪养殖户,因疫情防控、生猪出栏无法抽身到法院调解,并且乡下信号弱不便使用手机视频调解的现实情况,当即决定带着调解员下乡现场调解。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真诚沟通,双方情绪舒缓,作出让步,当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诉讼服务赶大集 调解宣传零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