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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发布时间:2021-06-04 09:30:12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有关设立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的条件;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中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中所拥有的权益不得低于51%;
    (五)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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