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笔拖欠近6年的借款在虎林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追回。
6月17日上午,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义来到虎林法院,将印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交到执行局干警手上,激动地说道:“这笔借款数额虽然不大,但是被执行人这几年一直找不到,本来对要回借款不报希望了,要不是你的不懈努力,这笔款项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
事情还要从7年前说起:2014年7月,李某经营化妆品店,以进货缺少资金为由,在张某义处借款5000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义将其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给付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
2016年,张某义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既找不到被执行人李某下落又发现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只得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5月,张某义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并对其银行账户冻结,结果其银行账户存款仅百余元,并且仍然找不李某。面对眼前的僵局,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一方面他让张某义继续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另一方面经他多方走访调查,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经过释法明理及告知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表示愿意偿还。
6月16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同时,张某义收到李某给付的第一笔款项。随后,张某义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