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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多项举措抓纪律作风 树法院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4-02-24 15:00:29


   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司法作风无小事,只有司法作风过硬,才能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虎林法院采取多项举措抓作风、树新法院形象。
    —— 严格考勤制度。坚持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政工科与监察室不定时抽查干警在岗情况,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现象发生,对无故违反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规范对没有向主管院长及庭科室领导请假擅自离岗的干警,应说明其不在岗原因。
    ——严格请销假制度。重新完善并及时下发《干警请销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以及普通干警的请销假程序作了严格详细的规定,干警请假必须走相应程序,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严格落实警车管理制度。办案人员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单,要经院主管车辆的院长签字批准;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定期组织干警、驾驶员认真学习警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和上级法院有关警车管理使用的要求、规章制度,教育全体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章驾驶,规范使用警车。
    ——严肃庭审纪律。审判人员要遵守庭审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开庭时正规着装,严禁酒后开庭,要做到准时开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离席、不抽烟、不接打电话。要充分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展现人民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凡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一律允许旁听,着实体现庭审活动的严肃、公开、公正。
    ——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建立干警绩效考评档案,从工作作风、业务、信访、党风廉政建设、亲民爱民等多方面对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促使干警端正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争创一流业绩。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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