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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干警奔波在办案旅途中的元宵节

  发布时间:2014-02-24 15:40:29


 

     “今天是元宵节,情人节,我的生日,案件办的顺利、圆满、高效。真是四喜临门啊!”。法官王徐平欣慰的说道。

     20133月,在虎林市阿北乡种地的被告李国强从原告任延诚经营的农机公司赊购了一台海山牌农用拖拉机,双方约定秋后售粮还款,但李国强售粮后不但没有还款,而且还用配货车将拖拉机悄悄地运回了绥棱老家,并且寄存在自己的叔叔院里。2014214,原告任延诚得知消息后焦急万分,迅速来虎林法院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情就是命令。东方红人发法庭的法官们毫不犹豫,立即准备好各种材料,舍弃元宵佳节,不顾旅途劳顿,驱车800余公里从虎林到绥化市绥棱县,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寻找到了被告李国强放在叔叔家里的拖拉机,一开始被告李国强的叔叔百般阻挠办案法官查封被告李国强的农用拖拉机,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解释,分析利害关系,被告李国强的叔叔最终同意帮助联系被告李国强。经过一晚上的等待,被告李国强凑齐了所有的欠款5万元并交给了法官,办案的法官们又马不停蹄地踏上了800余公里归程。并及时通知当事人任延诚货款已追回的消息。法官们在到达虎林法院的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放货款,看着当事人接过5万元货款时喜悦的表情,法官们也感觉不到丝毫疲倦,任延诚握着法官的手感激万分,此时此刻,东方红法庭的法官们“舍小家 顾大家”的精神,被彰显的淋漓尽致。

     “态度决定一切”虎林法院东方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二天时间,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了实处。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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