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受理

发布时间:2013-05-14 16:26:49


              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受理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而决定予以立案审理的行为。

    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