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指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全面纵深推进,虎林法院迅速落实鸡西中院部署,决定自9月13日至12月31日开展“执行案件清结攻坚行动”。
9月13日早7时30分,执行局召开全局会议,张丽局长就此次攻坚行动作工作部署。
会议现场
9月14日早7时30分,虎林法院20名执行干警、法警在办公楼门前集结,整装待发,在张丽局长的“出发”指令下,“执行案件清结攻坚行动”正式启动,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对一起一年以上未结案件采取强制迁出措施。
出发前动员讲话
2017年12月,初某龙、王某红因经营农资商店资金不足,向张某杰借款,并为其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张某杰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二人诉至虎林法院。虎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初某龙、王某红给付借款本息148 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初某龙、王某红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张某杰向虎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虎林法院依法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初某龙名下门市采取查封、拍卖措施。该门市于2021年1月23日被买受人付某宪竞拍所得后,被执行人初某龙、王某红对虎林法院评估、拍卖案涉门市执行行为不服,提出书面异议,认为评估、拍卖程序违法。经依法审查,确认本次评估、拍卖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8月23日,虎林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二人异议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二被执行人未提起复议。虎林法院依法对该门市采取强迁措施。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分工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布置警戒线。
案涉门市大门紧锁,二被执行人却以其身在外地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强迁工作。实施组组长宋树国当机立断决定启动之前制定好的强迁预案,邀请红旗派出所2名民警及中心社区1名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由开锁公司对该门市强制开锁。
进入房屋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有序进行房屋腾空工作,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
在腾空过程中,发现门市二层有一道“门”与相邻门市相通,经执行局副局长高孝朋了解情况得知,相邻门市系被执行人初某龙用于经营农资商店,且其母亲正在该处。高孝朋副局长依法向初某龙母亲告知案涉门市已经法院拍卖,法院将依法强迁该门市并交付买受人。起初,初某龙母亲情绪较为激动,但在高孝朋副局长的耐心安抚下及释法明理后,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同意接收、保管被执行人门市放置的物品。
随后,执行干警及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被执行人母亲指定位置。为保障买受人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门市腾空后,由申请执行人将两门市相通位置通过铁丝网固定封死。
门市清空后,执行干警给该门市换上新的门锁,并张贴法院封条。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和“雷霆2021”专项执行行动成效,虎林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予以强制执行,形成强力的执行威慑,着力执结一批群众关注度高、执行标的额度大、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