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协同农垦、林区法院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虎林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以下51名同志为我市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7日,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9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来信、来访地址:虎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1
虎林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647-5995602
虎林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67-5822991
虎林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67-5849539
附件:虎林市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
特此公示。
虎林市司法局
虎林市公安局
虎林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