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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虎林法院执行利剑闪耀黑夜

  发布时间:2021-11-08 09:50:12


       为继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执行力度,虎林法院执行局干警再集结、再出发。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集结完毕

       11月3日17时,7名执行干警办公楼门前集结,整装待发,执行局副局长高孝朋作动员讲话,明确本次执行目标和执行方案。
       王某申请执行刘某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虎林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刘某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刘某强履行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的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强却百般推脱不履行且行踪不定。经依法核查,刘某强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四件待执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对上述五件案件合并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强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执行干警深夜抵达,商讨最新执行方案

       为保证拘传顺利,执行干警连夜出发,于3日21时抵达虎头,并在虎头法庭集合,再次细致的推演拘传方式、方法。经过3个小时的研究和向刘某强所在村集体、债权人核实,确定刘某强确已返回其住所。
       11月4日3时许,执行干警抵达虎林市珍宝岛乡永和村,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强拘传。


成功拘传被执行人

       11月4日21时,刘某强自行与王某等债权人达成和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此次行动,虎林法院共出动警车2台,执行干警7名,历时40余小时,对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5件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执行结案5件,执行到位案款56万余元。
本次执行行动体现了虎林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示了执行干警敢打硬仗、越战越勇的优良作风,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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