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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11-10 18:33:55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刚通报1-10月份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刑事审判庭法官杜志芳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问

政治部干事李冰主持发布会

记者提问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

发布会现场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11月10日,虎林市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应邀参会。
       发布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刚围绕2021 年1-10月份刑事审判工作及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具体通报。2021年1-10月份虎林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刑事案件179件,审结164件,涉及被告人228人。其中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件41人,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已审结8件,被判处实体刑35人,判处缓刑6人,均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刑事审判庭多次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并通过公众号、虎林信息网等渠道发布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诈行动。

       随后,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杜志芳通报2起涉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1年上半年,虎林法院审结一起由制作假证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者、客服人员、制作维护网站人员共15人组成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利用网络办理假电工证、焊工证,同时制作并维护“虎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虚假网站运营,用于办证人验证其伪造证件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审理,对15名被告人分别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赃款,作案工具及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案例2:被告人刘某、王某、胡某、史某、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五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出售自己银行卡或向群众收购成套银行卡后帮助支付结算,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经审理五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5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作案工具及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发布会常态化的召开,彰显了虎林法院坚持推进司法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监督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虎林法院将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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