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民法典》诉讼离婚不受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2-01-19 10:26:41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离婚和诉讼离婚的规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