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执行局组织13名干警,
出动3台警车,
对一起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
案情回顾
该案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2021年5月31日,原告李某某因被告邢某某无权占有且拒不归还现登记在李某某名下的房屋,将邢某某诉至虎林法院,经审理,虎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邢某某将案涉房屋腾让返还给原告李某某。
判决生效后,邢某某未履行义务,故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虎林法院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邢某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了解到邢某某生活上确有困难,反反复复做工作,李某某同意给邢某某租赁一处房屋用于居住,而后法院多次要求邢某某限期将房屋腾空,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邢某某仍拒不履行。虎林法院遂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为了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虎林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执行局副局长高孝朋、局长助理宋树国全程现场指挥。
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
早上8时许,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在社区和派出所的两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强制开锁进入,并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现场记录,有效保证了执法公正、规范、透明,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房屋内的家具等物品全部搬运至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租好的一处住所内,最终将腾空完毕的房产完好无损地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社区和派出所的共同见证下,强制开锁

整个腾空过程秩序井然
这起案件的圆满执结,是虎林法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虎林法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把能力作风建设与提高司法办案能力相结合,把提高办案能力与办案质效相结合,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巩固深化政法教育整顿和“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执行工作质效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