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严格按照机关能力作风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审理金融案件力度,努力提高办理金融案件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近期,虎头法庭张丹法官成功调解2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郑某东、陈某玲与郑某平、曾某荣组成联保小组分别向银行贷款100 000元,互为担保人。贷款到期后,四人均未偿还贷款,银行无奈诉至法院。2月7日,虎林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四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并定于3月11日开庭审理该2起案件。庭审中,四被告均认可原告主张,只是无一次性履行还款能力。张丹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努力做银行工作,最终银行同意四被告分期给付,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年12月30日偿还10 000元。
虎林法院将继续加大对金融案件的审理力度,努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和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