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人民陪审

甘做默默无闻的小草

  发布时间:2014-04-28 14:19:08


     20093月,通过考试、面试,我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回顾近几年来走过的人民陪审员之路,逐渐由一个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下面,我结合自己近几年的陪审工作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初任职、钻业务当初,我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过程中,我常常一言不发,好似审判台上的泥塑;评议案件时我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陪而不审的尴尬时常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时主审法官张淑梅鼓励我要大胆的说出自己对每一起案件的看法,院领导也经常对我们讲:你们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来参加陪审,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不仅要陪,更重要的是要审。此后,我认识到,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我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为了弥补法律知识的贫乏、审判业务的不足,她坚持每天抽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阅读《人民法院报》,晚上按时收看《今日说法》栏目,以此来拓展法律知识,提高司法素养。将每次陪审案件当作学习的课堂,认真揣摩庭审技巧,学习审判长的庭审技能以提高自己的陪审能力。经常向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请教,以提高陪审技巧和判断能力。由于在审判活动中加强了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的学习,陪审的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入角色、勤工作虽然有了充足的理论知识和不断丰富的经验,我发现只有了解了案情,才能在庭审中切实分辨是非曲直。于是庭审前或在办公室仔细翻看卷宗,或在调解室耐心开导案件当事人,或在审判庭认真听取庭审发言……一幅幅画面流过,令观者肃然起敬。坐在审判席上每次庭审都特别认真,作为陪审员的我一方面拉近了人民与审判机关的距离,使审判机关真正成为了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衙门。另一方面我积极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大众的角度以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矫正法官的职业偏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为百姓、维权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有着一定的优势,如人缘地域优势、易于与当事人沟通、易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尤其是“大调解”格局形势下,更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前不久,一个邻里纠纷的案件引起了我的注意,当事人双方比邻而居,共用一个自来水管。一方停用之后,另外一家不明原因的出现停水、漏水等一系列的现象。受害方将原因归结于对方,而对方则认为自己是合理使用自己的管道。两家人横眉冷对,恶语相向。不仅影响双方的生活,还给周围其他住户的生活带来了恶劣的影响,我意识到如果不能马上解决自来水管到漏水的问题,那么矛盾只会越积越深。于是,我和主审法官还邀约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零下二十多度寒冷天气的情况下,进行实地的勘验,并最终确定了解决方案,避免了损失的继续扩大,为当事人双方能够顺利的解决问题做好了铺垫。而后,针对原告的赔偿请求,我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详谈,向当事人双方讲明利害关系,但是当事人双方仍旧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不肯让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调解阶段,我利用双方对自己都比较熟悉,对自己都比较信任的优势,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教育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进,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做出一定的让步,在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方握手言和。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谁说人民陪审员只是开庭喝杯茶、庭议签个字、庭后无影踪,人民陪审制度一纸空文?在虎林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每天都在紧张有序地工作着。我们不是法官,但我们与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台上化纷止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不穿法袍,不带国徽,却一直融情于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我们就是活跃在法官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孙丽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