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温婉如玉
——记虎林法院伟光人民法庭审判员 王 迪
王迪,女,1987年6月16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共青团员,虎林法院伟光人民法庭审判员,于2011年10月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法院系统审判人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现任伟光人民法庭审判员。该同志于2013年8月参加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首届法官辩论赛,荣获最佳辩手称号。2013年,王迪同志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3件,审结190件,其中调撤108件,结案率达到89.20%。在审理案件中,通过摆事实、讲法理、下结论,从生活中发现法,从各种冲突争执的利益中找出隐藏在事物背后的理性光芒。
两年前,王迪还是一个刚刚走出大学的毕业生,怀揣着对社会生活的新鲜感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来到法院工作。真正步入工作岗位后,新鲜和好奇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神圣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她感觉自己就像一块风干的海绵急需汲取水分,要学习的东西非常多。于是,她收拾好心态,脚踏实地的从书记员的工作开始适应法院的工作环境,再结合以往学习的法律知识逐渐深入到了审判工作中去。
工作之初就被分配到条件最艰苦的基层人民法庭。在基层人民法庭处理的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但她因为年轻,生活阅历较少。硬是凭着将心比心的心态做了不少的调解工作,多少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被挽救了。例如张晓红诉沈国强离婚纠纷一案,经庭前调解,双方虽然表达了同意离婚的意思,但王法官敏锐地发现,女方起诉是因为其家人力主所致,原因是男方曾经承诺,但多年未能砌成红砖屋。综合考虑原、被告是自由恋爱的基本事实,她找到男方深入了解情况,男方给出了女近期所发的手机短信,其言语超出一般恋人的亲密程度,两人是相爱的。经过更深层的了解,是男方碍于承诺不得不答应离婚后,王法官于次日亲自赶到女方家里,做女方及其家人的工作,从男方的品行谈到子女的抚养和女方的幸福等,使女方听完后声泪俱下,当天到法庭撤回起诉。经过她的努力,一个美好的家庭得以幸存。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在日常审判工作中,王迪同志始终坚持把天平装在心里,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辖区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每次开庭前,她都会认真研究案情,不仅考虑判决的法律效果,还非常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做到案结事了。为此她积极探索新路径,灵活地在调解与判决间寻找适当的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方式方法,在正确处理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中维护着公平正义。
除了案件的审理工作,她还关心着法院的宣传工作。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她常常挤出时间撰写信息宣传报道和调研文章,与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将法制宣传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共计发表宣传、调研、案例72篇,其中国家级12篇,省级23篇,市级37篇。此外更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在2012年鸡西中院组织的“大比武、大练兵”考试中取得虎林法院第一名的好成绩。
王迪同志常常说:“明了并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热爱并执著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是我一生的追求。”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用“诚心、耐心、热心、公心”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好评,路漫漫其修远兮,她通过扎实的工作创造了一流的业绩,不负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