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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6-30 16:05:34




       “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不能是一句空话,也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我们法院人持之以恒不懈追求的目标。

       虎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严格按照最高院登记立案要求,全面推进案件“一次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对符合立案规定的案件当场立案、一次办结。坚持首问负责制,对来访人应问清来意,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予以详细答复或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按规定将其引导介绍到相关部门, 不得推诿搪塞。为当事人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对于办理立案登记、诉讼咨询、费用缴纳、执行立案或与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中心业务事项的,因来访人诉讼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一次讲清相关工作要求,避免来访人因诉讼材料问题多次往返。同时启动“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纠纷优先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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