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大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结用时22天,就帮助申请执行人董先生追回欠款300余万元,及时保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董先生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北京某公司不服,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22年5月30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北京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某农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建设需要,与董某签订《供砖协议》,约定董某为其提供红砖400万块。北京某公司未如期按照签订协议支付货款,故诉至本院。经判决北京某公司给付购砖款及利息。法院判决后,北京某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董某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与双方进行协同沟通,通过网络查控措施发现被执行公司对公账户有大额资金,具备一定履行能力,我院依法对其进行冻结。承办法官联系北京某公司委托代理人耐心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对其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承办法官的劝说及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公司将全部案款300余万元转入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本院依法将案款向董某支付,申请执行人董某已支取。因哈尔滨疫情原因,申请执行人无法到现场签字,以录音方式执结本案。至此,用时22天该起涉企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虎林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执行工作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辖区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