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虎林法院执行局吗?我有个案件想恢复执行........”
执行局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申请执行人罗某于2013年借款40万元给被执行人王某,约定年底还款,借款到期后,罗某多次找王某索要欠款,王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不还款。罗某无奈之下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故该案终结执行。3年多过去了罗某未得到清偿,2021年8月下旬向虎林法院提供王某有260亩水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执行干警了解核实相关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恢复执行。执行立案后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进行网络查控银行卡存款。根据申请执行人罗某提供的财产线索,经实地调查,发现王某名下除260亩水田承包经营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经过系统排查,发现涉被执行人王某的债权人有34名,因案件时间跨度大,双方矛盾激烈,潜在较大的信访隐患,虎林法院执行局依法依规将260亩水田承包经营权予以查封,并于2022年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予以竞价发包,将竞价所得承包费作为执行案款。因被执行人王某现有财产不足以全部清查债权人的本金、费用及利息,虎林法院执行局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诉讼费、执行费、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等顺序对34名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比例进行分配。时隔8年,罗某等34名债权人拿回部分欠款。34名债权人了解到王某暂时确实无其他可供执行案件,没有偿还能力,案件至此虽未追回全部钱款,但是对法官的工作十分认可,给予了充分肯定。
虎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行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履行责任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勇于担当作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敢啃“硬骨头”,全力攻坚化解疑难案件,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