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鸡西市中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要求,虎林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案件办理工作做为年末的重点工作推进。

一、加强破产法律的宣传工作
公司破产是盘活企业资产、保障股东、债权人权益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公司破产的需求日益增多,但公司经营人对公司的破产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并不熟知,虎林法院通过在办公场所进行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有意向进行破产的人进行宣传。
二、组建专业化破产案件审判团队
虎林法院为加强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组建由副院长马玉兰为破产案件的审判长,杨岗人民法庭负责人张佳升为承办人,伟光人民法庭负责人王雁楠为合议庭成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破产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建立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利于保证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多渠道解决破产资金
破产申请人进行破产意愿不足的原因,也存在申请人无力承担破产费用,虎林市人民法院通过与虎林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已争取30万元的破产费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破产企业,可通过申请该专项资金解决破产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