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虎林法院审结一件土地行政案件。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某人民政府行政处理-一案,因原告不服被告对其作出的土地确权处理意见,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作出的被诉处理意见并无不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同时耐心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最终该案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较好法律效果。虎林法院在办理涉土地行政案件过程中,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审慎快结,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接下来,虎林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增强服务意识,为本地区社会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