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编制外)驾驶员3名。
主要职责:公务车辆驾驶和管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车检等日常工作;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过程,确保行车安全;负责做好行车记录,保管车辆证照和各种技术资料;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男性,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出生时间为1988年3月以后至2002年3月之前出生),具有虎林市户籍。
2、学历大专以上,服过兵役可放宽至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C1证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车辆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品行,不酗酒、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
5、身体健康;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20日,每天8: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虎林市法院602室。
联系人:王然 联系电话:0467-5823011
3、报名要求:应聘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以上证明须提供复印件1份)、驾驶经历证明、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证明、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报名时需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4、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报名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政审、体检与公示
1、考试: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采用理论答题、现场路试方式,按成绩择优录用。
2、政审:由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调取有关材料,对考试合格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3、体检: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公示:经考试、政审和体检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关于录用补录
通过考试但未被录用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五、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注:招聘公告请关注虎林法院外网:
http://jxhl.hljcourt.gov.cn/
虎林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