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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发布时间:2023-03-16 16:29:57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举例说明:消费者购买了价值一千元的某产品,后该产品被证明是商家故意售卖的假冒伪劣产品,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在退货退款的基础上,额外请求商家三倍赔偿己方损失,即向商家索赔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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