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虎林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及上级法院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及强制清算类案件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出四项创新举措,提升多元解纷服务质量,切实保护虎林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提高政治站位,配强审判力量。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确定一名副院长主抓破产专班工作,组建具有相应能力素质的审判团队;完善破产案件承办法官绩效考核办法,提升破产案件承办法官的履职能力,切实为破产案件的高效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落实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管理人队伍,向省法院申请在现有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增加我市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机构,监督支持管理人工作,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建立企业破产联席会议制度,按需会商解决财产、不动产处置、职工安置、税收减免、企业工商登记注销等难题。
三、强化机制建设,织密联动网络。与市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建立虎林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与税务局联合印发《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实施意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意见》、与营商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联动互动工作机制》,多次召开相关委办局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各部门协调配合,共振联动,进一步发挥了审判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作用。
四、强化系统应用,提升办理质效。推动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破产资金透明化监管、内外网信息即时交互;积极利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将破产财产对外公开处置,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提升财产变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