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头法庭庭长杜志强对涉案土地回访,了解春耕情况

主审法官对涉案老人进行回访,了解赡养情况

庭审现场
人勤春来早,春耕正当时。
又是一年春耕季,
虎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鸡西中院
《关于保春耕快速化解涉农纠纷的实施意见》,
扎实做好护春耕、保民生工作,
以司法力量护航春耕进行时。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虎头法庭在办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创新工作角度、巧用调解方式,减少群众诉累,有效化解一起家族性土地案件,确保春耕顺利进行。
刘老汉一家有三个儿子,5口人共有确权土地80亩,1999年因村集体与周边农场土地争议,村集体给刘老汉和大儿子各补了19亩土地。2019年,因刘老汉已是耄耋之年,老伴早已去世,涉及到赡养问题,三个儿子产生争议,二儿子和三儿子便经过刘老汉的同意,将刘老汉名下的土地及大儿子分得的19亩土地一并对外转包,承包费用于刘老汉的养老开支。2023年3月初,因赡养矛盾集中爆发,大儿子便将父亲刘老汉和两个亲弟弟诉至法院,要求三人返还19亩土地,并赔偿因土地产生的各类损失26700元。
分案后,办案人员走访了解到,案涉土地已经转包多年,承包该土地的案外人已经备好了今年的种子、化肥,如果判决返还19亩土地,对刘老汉的赡养以及案外人今年的春播均会造成不利影响,且增加了群众的诉累。故办案法官转变工作思路,发现本案虽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立案,但实际的矛盾症结仍然在刘老汉的赡养问题上。
庭审中,主审法官从亲情、法理等多方面耐心对刘家三子释法明理,三兄弟冰释前嫌,愿意共同赡养老人,并将土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案件最终得以案结事了。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履行合同更是诚信践诺的美德,案件的调解要尽可能保证土地的继续正常转包,同时更要解决刘老汉的赡养问题,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春耕关键时期,虎林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开展“护春耕、保民生”活动,为春耕生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