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锦旗表感谢
“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是,我看到咱们法院的法官和干警为了我们的事情费心费力,协调解决问题,知道我们困难,为我们争取部分利息的减免,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当面送给咱们法院的干警。”近日,被执行人高某的朋友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显真情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局长张佳升和执行干警于华伟的手中。
据了解,程某、刘某与谷某、高某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虎林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虎林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5万余元及利息等。
虎林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立即采用网上查控措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等强制措施,但均未查到足额可供履行的财产。在执行干警了解过程中,被执行人谷某与高某已离婚且谷某目前已难以找到,仅剩高某一人承担债务。经多次双方调解,在执行标的双方达成和解,高某一次性偿还75000元,剩余部分利息由申请人程某、刘某给与8000元的减免。双方利益均得到维护,该案妥善执行完毕,执行干警从心底里松了口气,但却完全没想到高某会专程为我送锦旗感谢我。

执行干警于华伟表示:从2018年进入虎林法院以来,我也曾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但受到被执行人的锦旗却是第一次,我受到的触动也最深刻。在执行办案的过程中,大多数的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和干警的抵触较大。但通过这起案件,我明白了,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为民,多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用心的把本职工作干好,一样能赢得被执行人的理解和认可。收下锦旗后,我将这面特殊的锦旗珍藏起来,时时刻提醒自己要以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贯彻落实专项行动,不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