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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三争”晋先】情法并用调纠纷,化解矛盾保春耕

  发布时间:2023-04-17 16:04:40




       近日,虎林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高孝朋开庭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本案得以成功调解。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是同村村民,双方于2021年10月31日签订土地转包合同,但其中部分事项约定不明确,同时因2023年与2021年合同签订时土地价格存在差异,故原、被告在土地承包期限以及价格上存在分歧。

       因当下正是备耕季,为迅速化解矛盾,保证原被告双方均能按时完成春耕再生产准备,促进春耕顺利进行。找到争议焦点后,高孝朋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邻里乡情感化双方,最终双方在原土地承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原告当庭将土地承包费14000元转至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当庭撤诉,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用司法力量为春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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