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防范、鉴别能力,维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虎林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的力量推动平安虎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5月9日,虎林市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法治广场,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知识,讲解立法意义和作用。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需要建立群众基础,公民也有义务举报有组织犯罪,同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举报人、控告人、证人等相关人员人身安全:
▶不公开个人信息;
▶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禁止特定人员接触;
▶对人身和住宅专门性保护;
▶变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其他必要措施。
法律的背后,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浓浓的为民情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坚强后盾下,人人更加幸福、社会安定有序、环境风清气正、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