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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提供劳务者不慎受伤 法官高效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3-05-30 16:05:18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主审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原、被告双方就因伤产生的费用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项,为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回顾

       原告段某与虎林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由段某在某米业公司提供院内清洁服务,虎林某劳务公司为其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保险。2022年12月,段某在某米业公司工作时意外摔倒,导致手腕关节受伤,段某被紧急送医并住院治疗9天,后段某因与虎林某劳务公司及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于庭前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得知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进行庭前调解后立即组织双方开庭。经过庭审的举证、质证、提问环节,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全面深入了解各方想法与困难,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对案件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在对原告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后,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矛盾得到真正的化解,承办法官从段某伤后未愈,无法劳动无经济收入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庭给付赔偿,该案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虎林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努力从纠纷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案的成功调解,妥善地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既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又让企业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体现了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同时,劳动者在为他人提供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避免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购买意外保险,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一是提供劳务者要筑牢安全防范意识,应当养成作业前做好安全检查习惯,莫在恶劣天气进行危险作业;
       二是倘若发生事故,务必及时就医,并保存好住院发票、医学报告单等证据,确保自身损失能依法得到赔偿;
       三是接受劳务方要积极送医、妥善和解,逃避责任、消极应诉将被视为对自身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的放弃,也无助于修复双方原本的和谐关系;
       四是提高保险意识,提供劳务者一旦风险来临不能及时应对,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如购买相应保险,可以减少风险事件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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