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评价、指引、教育、宣传功能,5日上午,虎林市人民法院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日主题,开展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环保知识手册及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日常环保及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认真为群众解答环保法律问题咨询,选取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现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更加直接的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违法的严重后果,号召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群众们纷纷表示,今后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此次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成功营造了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下阶段,虎林市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扩展环保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虎林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