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王某齐、刘某波偷越国(边)境一案,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7日间,被告人王某齐伙同被告人刘某波先后三次在饶河县某渔点出发,驾驶无证船只至乌苏里江七里沁岛与珍宝岛之间俄方处越境捕捞。二被告人为谋取利益,不惜以身犯险,偷越国境捕捞,最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至拘役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在案件开庭前,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虎林法院邀请边境派出所,司法局等多机关参加旁听,由点到面,进一步筑牢反偷渡防线,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虎林法院秉承司法能动理念,结案后与边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形成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为更好服务边防提供法律帮助,架起沟通的桥梁,为创造安全稳定的边境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