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法律规定,当双方仅订立婚约关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当事人应当返还彩礼;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原则上无需返还彩礼。但如果存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