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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3-06-26 09:49:25


答: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未办理登记,如果买卖合同已成立并且生效,那么卖方就必须继续履行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如果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卖方要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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