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因此,亲友之间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不属于赌博行为。
温馨提示:
虽然亲友之间打麻将、玩扑克不构成赌博,但此种娱乐活动到了一定程度,就很难控制输赢的金额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和亲朋好友打打麻将打打牌放松一下无可厚非,但是千万不要赌博,大家一定要认清赌博的危害,自觉增强禁赌意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聚赌、不参赌、不涉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