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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法官带伤开庭,原告当庭撤诉

  发布时间:2023-08-07 15:18:31


近日,
虎林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王莉莉法官紧紧围绕审判焦点,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促成原、被告达成和解,
最终原告当庭撤诉,
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原告包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系朋友关系。包某某称马某某2022年委托其代为出售出租车。包某某完成委托事项后,包某某、马某某2022年10月15日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马某某同意将案涉车辆2021年油补由包某某领取。包某某称该协议书中约定的油补为其代马某某出售出租车的中介费。马某某领取2021年油补2800元后未支付包某某中介费,故原告包某某向虎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马某某给付原告中介费2800元及利息。
       王莉莉法官收案后认真查阅卷宗,发现本案标的额较小、且原、被告系朋友关系。为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王莉莉法官不顾脚伤坚持如期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对协议书中关于2021年油补由包某某领取的意思表示理解不一致,原告包某某认为“油补由包某某领取”系油补归其所有的意思,被告马某某认为“油补由包某某领取”系包某某代其领取油补,油补仍归被告所有的意思。王莉莉法官经庭审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协议书的真实性无异议后,一方面向被告马某某释明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识到在协议书上签字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原告包某某该协议书中虽约定油补由你领取,但该协议书没有明确约定油补的所有权归属,且你诉求系中介费不是油补。经法官有针对性的释法析理及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800元,原告向法庭申请撤诉。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本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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