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家电维修公司承揽了某宾馆的80余台空调安装工程,在两个月的安装、调试、加氟检查后,按照约定某宾馆需要支付全部安装检查费用16780元,但某宾馆却拒绝给付安装款,家电维修公司将宾馆诉至法院,要求给付相关费用。
虎头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阅卷认为,案件标的额较小,可以适用调解,于是干警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宾馆负责人王某,但王某拒绝通过协商解决,并表示在此次空调安装中自己才是受害一方,要高价聘请律师和家电维修公司打官司,并要求司法鉴定。
小小的标的额,确有这么大的矛盾,办案干警十分疑惑,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化解矛盾,办案干警走访某宾馆,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安装的80余台空调中,存在部分空调不能正常工作,宾馆自行维修、检查的事实。
勘查结束,法庭干警立即组织双方经营者在宾馆现场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分别作双方的调解工作。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宾馆分付给维修公司安装费9000元,维修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件得以调解化解纠纷。
虎头法庭结合基层一线审判工作实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就承揽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等案件,坚持勘查走访中还原事实,在调解过程中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