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始终坚持“阳光司法”建设,不断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为民的有力途径,从而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增进群众对司法的了解与信赖。
一是虎林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二是责任落实到个人。规定审判流程由审管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提供多元化、高效率、高质量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执行信息公开由执行局负责,要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举证、举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等功能,积极推进该平台与公众的对接;裁判文书上网前需经主管副院长审核,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形成倒逼机制,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网站管理由宣传科负责,确保信息的发布及时、正确。各个庭科室要积极配合,克服畏难情绪,打破旧思想、旧观念,确保三大平台公开工作能够整体推进,从而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积极氛围,把司法公开和新闻宣传有机的结合到一起,确保公众知悉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化,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为司法公开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