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过年期间不停歇!为民执行永远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4-02-18 15:07:52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让胜诉当事人安心过年,虎林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放弃春节休息时间,充分发挥执行力量,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月13日,农历正月初四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徐某电话,声称找到了卖家,希望法院能够协助交付车辆工作。
       此前,被执行人邹某名下有一辆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通过司法拍卖由徐某竞得。徐某寻求法院协助,执行法官盖玉坤不顾过年期间,连忙赶到车辆停放地方,在交付过程中,发现因被执行人邹某羁押于鸡西监狱,该车辆已停放在他人场地两年有余,场地负责人要求支付场地停放费用,沟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不愿支付该笔费用,车辆交付一度陷入僵局。盖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与场地负责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因刑事责任被羁押至鸡西监狱,申请人徐某自幼身患脑瘫疾病,无法生活自理。负责人感动于执行法官的努力促成,愿意对场地停放费用予以减免。双方达成合意,现场交付车辆工作。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该案执结完毕。




      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六,被执行人樊某联系执行干警张东升,表示之前查封的粮食准备售卖,售卖粮款用于偿还李某萍的欠款。执行干警告知樊某,卖粮后将款项转至法院执行账户。但樊某迟迟未将卖粮款转至账户,张东升放弃休息时间,约谈樊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在明知涉案粮食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查封的粮食变卖给他人,得款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法院生效裁定无法执行,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等强制手段。樊某在法律威慑之下,度当即积极,最终将7.5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萍。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虎林法院始终坚持解决群众诉求,让群众安心,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执行法官和执行干警都会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更好、更快地解决当事人最本质的诉求,让其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