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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新 “枫”景 营造婚俗新风尚

  发布时间:2024-04-30 08:53:08



彩礼源于传统婚姻中的

“三书六礼”的第一礼——纳采,
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
本意是男女双方心意相合时,
缔结两姓之好的“契约”。
然而,近年来,彩礼的“礼”本质出现退化,
“财”性凸显,
不仅违背了彩礼的初衷,
也给给付方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婚姻埋下隐患,
导致涉彩礼纠纷逐年增多。


       为了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助推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虎林市法院组织法庭干警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准确掌握彩礼新规出台的背景、实施意义及法律适用标准等相关内容。



       随后,伟光法庭、杨岗法庭依托法庭优势,结合当地纠纷特点,深入所在村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法庭干警通过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文明婚俗倡议书》等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的对高额彩礼的危害、高额彩礼的认定范围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共同成为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最后,法庭干警来到乡综治中心,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就如何共筑文明婚嫁新风尚展开讨论,综治中心的同志表示会和法院共同倡导辖区居民婚事新办,引领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突破。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20余人次。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强了群众对高价彩礼的正确认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嫁观。下一步,虎林市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坚持能动履职,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将辖区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助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营造文明婚嫁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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