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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法院+仲裁” 衔接联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6 18:25:22




       “感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帮我要到了赔偿款,困扰我们全家一年多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谢谢!”

       近日,虎林法院立案庭接到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材料,当事人张某是虎林市某公司车间工人,2023年5月18日,张某早班工作结束,打扫完卫生后便打电话找人验收,但验收人员因另有工作没来验收,张某在车间微信工作群内留言后便回家吃饭了。当张某吃完饭大约8点返回车间时,车间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以张某没打扫完卫生就走为由,将张某开除了。张某心有不甘,找领导说明事情缘由,领导让他回去等消息。但张某始终未等到回复消息,张某只能多次去询问处理结果,但均未得到肯定的答复。一个多月后,厂里让张某重新回去上班,却只给张某安排了打扫卫生的工作,因工资太低,张某没有同意厂里的这次的工作安排,导致张某至今一直处于待岗状态。张某无奈,将虎林市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虎林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起诉材料后,经分析,该案属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故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机制引入仲裁力量,共同分析案情,确定争议焦点和调解方案。从劳动者权益保障、道德风险等方面进行多方位化解,提高当事人调解意愿。经多方共同努力,虎林市某公司同意对张某作出相应的赔偿,并当场转账给张某,至此该起劳动纠纷案件实现圆满化解。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往往会衍生出其他多个后续维权诉讼,且此类纠纷类案引导效应强,容易引起同一企业内其他劳动者或者企业效仿跟进。本案中,虎林法院并未单纯就案办案,在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焦点的情况下,从实质解纷、妥善化解的角度出发,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仲裁”调解合力,力促双方矛盾纠纷一并解决,既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防止新的衍生案件产生,还消除了信访隐患,实现了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的良好效果。
       接下来,虎林法院将继续深化“法院+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新模式,将“诉”的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结合起来,让更多的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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