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虎林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陈宝丰及王永向被执行人谢某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秦某代谢某向虎林市某化肥商店给付了拖欠农资款24560元,谢某向秦某出具借条一份。经法院审理判决,谢某给付秦某代偿农资款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秦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予以冻结。
6月11日,“人间蒸发”许久的被执行人谢某给执行干警陈宝丰发来微信,表示现在微信、支付宝都不能使用,同意给付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想要分期给付。原来,被执行人谢某在外地工作,因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生活处处受限,所以才想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回归正常生活。
该案件数额虽小,但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想法后,立即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通过寻求利益平衡点,一边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告知被执行人谢某在外地生活和具体给付能力,一边也告知被执行人其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在陈宝丰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通过微信给付部分案件款,剩余款项双方达成还款计划。案件仅19天就顺利结案。
虎林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用足用好执行惩戒措施,对涉及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虎林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用足用好执行惩戒措施,对涉及小标的额案件执行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