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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购车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21 15:34:18


       “谢谢虎头法庭的法官,我这半年一直难受的紧,攒钱买了一辆有问题的轮式拖拉机,没办法只能到法院起诉,没想到一个多月法官就协助我们将车辆退还,还把十多万元的购车款拿回来了……”当事人魏某真诚地向虎头人民法庭办案人员道谢。
       这是虎林市人民法院虎头法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8月,某农机店通过APP平台发布出售轮式拖拉机广告,魏某未经甄别就与之达成口头协议,并通过物品作价、转账、给付现金等方式以十二万元的总价格购买该拖拉机。经使用后,魏某称该车辆并非东北适用的机型、存在调表等问题。与某农机店协商退款未果后,将其起诉要求退款赔偿。
       该案分至虎头法庭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农时不等人,故立即开展对案件的送达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当庭调解难度较大,故采取与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协助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与律师的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办案人员趁热打铁,直接联系当事人到鸡西梨树区将案涉车辆运走退还,当日全部款项给付到位。
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创建活动以来,虎头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力争矛盾纠纷当场化解,案涉标的财物当场履行完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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