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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终化解 执行案件获执结

发布时间:2024-07-15 09:57:58




       执异案件错综复杂,涉及房屋产权问题更是矛盾突出。近日,虎林法院法官通过审执联动实现房屋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和申请执行人胜诉债权之间的平衡,成功化解一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帮助案外人保住房产,让其“住有所居”。
       在执行姜某、王某、赵某与被执行人周某、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周某和焉某名下的位于虎林市的多套房屋。案外人谢某对其中一套房屋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解除对该套房屋的执行,并向本院提交了其与周某在本院查封该房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长期居住该房屋证明等相关证据。案件受理后,法官综合考虑全部案情后,认为既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又要杜绝引发其他矛盾。遂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交流,是否可以从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入手,对执行案件款进行给付呢?承办法官与执行法官针对案情多次研讨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和解方案,经审执法官共同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案外人申请撤回起诉。该案的成功化解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虎林法院持续更新执源治理工作理念,不断拓宽执源治理新思路,将执行异议案件源头治理纳入执源治理工作当中,强化审执一体化,推进执行异议案件化解关口前移,力争从源头减少执行异议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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