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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门口撞警车自投罗网 醉驾者和车辆管理者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24-08-13 09:04:12




       2023年10月6日晚,褚某、高某跟朋友一行四人一起到饭店喝酒吃饭,半夜11点时,朋友要回家,褚某听后表示要开车送。高某明知褚某饮酒,将车钥匙交给了褚某。褚某开车将朋友送到家后返回酒馆继续与高某一起喝酒,高某也没将车钥匙要回。喝到凌晨,酒兴正酣,褚某准备再次驾驶车辆出门找朋友。高某没有对褚某的行为进行劝阻,留在酒馆继续喝酒。褚某开车出来后,因没接到朋友打算返回小酒馆,结果车开到派出所门前时,褚某因操作不当撞向了停放在路边的两辆警车,当场造成三车损坏。值班民警听到响声,及时赶到将褚某抓个正着。经虎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褚某负起本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案发时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案发后,被告人褚某对派出所车辆损失进行了赔偿。

       经审理,被告人褚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高某明知褚某饮酒,仍将车钥匙交给褚某,且未对褚某醉酒驾驶行为进行劝阻,与褚某的危险驾驶行为成立共同犯罪,且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褚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酒驾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责任。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应当尽到对车辆的管理职责,不要将车辆交给喝酒的人驾驶,否则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要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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