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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就的无悔英魂

------观看时代楷模孙波有感

  发布时间:2014-07-10 16:02:23


 

在黑龙江省煤城鹤岗丰沃的黑土地上,养育了这样一位杰出的人民法官,他把秉公执法、公平正义视为生命始终,把淡泊名利,不求回报作为人生信条。19年来他在正义之路上燃烧着自己的生命,无怨无悔的做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20年所主审的410起案件和参与审理的1800余起刑事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改判和上访缠诉;他成功主审了黑龙江省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他成功主审了鹤岗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他的风骨忠诚、公正,他的品格无私、淡然。他,就是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庭审判员、他就是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黑龙江省法官——孙波

今年41岁的孙波, 1994年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鹤岗市工农区法院,19955月被分配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工作,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在刑庭工作的19年来,仅他办理的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就达到了98%以上。2005年以来,他共参与审判中级法院一、二审案件400余件,其中大要案100余件,办理区院刑事案件400余件。2010他更是和攻关组的同志一起,仅用3个半月时间就高质量地审结了66件积案,无一上诉,无一更审改判。2011年春节后,在他发现自己严重病情的情况下,仍然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甚至是两次换肾手术失败、在每周三次透析治疗的恶劣身体条件下,他依旧主动要求继续工作在审判一线。在今年年初,在身体遭受病魔侵蚀的同时,他还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考虑到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不便情况,他忍受着手术透析后身体的身体不适,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到晚上6点多钟,在场所有的人包括当事人的家属都被他这种敬业精神所感动,称他无愧于一名“纯粹法官”的称号。

他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近期,经中宣部批准,孙波作为“时代楷模” 向全社会发布宣传,并在中央电视台“时代楷模发布厅”向全国发布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号召全国审判战线的干警乃至全社会都向孙波同志学习。用生命刻写对审判事业的诚挚之心,用忠诚镌刻着无私忘我的无悔英魂,这就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孙波,这就是无私奉献的当代人民法官孙波。

   孙波就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模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也是焦裕禄、于海河式的好干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学习他勇战病魔无私奉献的光荣事迹,学习的同时更是引起了积极地反响。鹤岗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孙波同志作为“远学焦裕禄、近学身边人”活动中“身边人”的杰出代表;黑龙江法院开展一系列向法官孙波学习的活动。我们不仅要以孙波为榜样,更要学习他勇于担当、勇于进取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勤勉踏实、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更要学习他为民司法、勇于进取的人生追求”,我们深深地为孙波这种不追求生命长度,只追求生命厚度的精神所折服,今后更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坚韧执著的高尚品格,努力争做一名有血、有肉、有魂、有魄的人民公仆。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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