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放心吧!我肯定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黄某诚恳的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探究竟吧~
黄某与魏某系邻居关系,2014年黄某因家庭生活经营等需要分两次向魏某借款,魏某多次索要黄某均未偿还,无奈之下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某偿还魏某66500元及相应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魏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黄某送达了督促履行告知书、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却始终置若罔闻,拒接电话、避而不见。经执行人员调查,未发现黄某名下账户内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僵局。但执行人员仍未放弃,告知申请人尽可能的配合执行人员查找黄某下落,一经发现被其回村,立即向法院联系。终于法官接到魏某来电:你好,法官,我看到黄某回村里了,请你们过来一趟。执行人员火速赶往了现场找到被执行人,并对其亮明身份,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一方面采取“背对背”耐心沟通,避免矛盾激化,讲明利害关系,另一方面通过“面对面”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分期履行偿还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律是抽象的,案件是具体的、鲜活的;受案是被动的,执行工作应是担当履职的。虎林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