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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热烈祝贺!张淑梅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5-01-14 18:59:09


近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通知



热烈祝贺

虎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淑梅
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张淑梅,女,汉族,黑龙江虎林人,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法官。张淑梅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审判一线20年,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她始终坚守初心、精益求精,在重大责任和重大困难面前,更是勇担重担、甘于奉献,善于破难题,忠于担使命,办结各类案件4000余件,案件质效在省市法院排名前列。多年来,她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永葆对党忠诚和热爱。张淑梅同志2004年考入虎林市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庭庭长,坚持奋战在审判第一线,经历不同岗位磨砺,始终不变的是对党忠诚、对人民司法事业的热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对党决定忠诚落实到热爱司法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全面、系统、准确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案件审理全过程和法院工作各方面。10多年来,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真正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统一,办案质效连续多年排名省市前列。
       二、敬业务实,履职担当,审判工作业绩突出。2013年张淑梅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对自己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她的台历本上密密麻麻记着每天开庭时间和案件,有的一天排着18个开庭案件,她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及时有效妥善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近年来,法院受案数量激增,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张淑梅同志勇挑重担,毅然接下类案审判重担,带领新组建的专业审判团队,不到4年时间审结案件2650件,其中一年主审案件1001件,结案数在全省员额法官中排名第三位。张淑梅审理的同类案中关联案件多急案多,其中,有一批案量多达129件的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类案件集中诉讼至法院,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审结,张淑梅同志放弃休息时间,连轴工作,当日结案119件,双方当事人均对裁判结果满意,更对她的负责精神倍感信服和钦佩。
       三、善于攻坚,能打硬仗,重点案件高效化解。在担任一线审判员期间,有这样一批案件让她记忆犹新,时值金秋国庆,249名村民将某合作社诉至法院,诉称其等将土地转包给一家合作社种植青贮饲料,土地承包费未能按时给付。因正值秋收时节,合作社准备对青贮饲料进行收割,农民担心一年收入化为泡影,准备抢收农作物,双方现场对峙、冲突一触即发。张淑梅同志深刻认识到案件的特殊性、重大性和紧迫性,她带领团队迅速赶往现场,给出中肯意见,有效缓和双方情绪,并与乡镇村相关领导沟通集中向农户代表释法答疑,同时与被告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历时10余日,在张淑梅同志倾力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见。同时,指导合作社对其到期债权主张权利,尽最大努力减少249名村民的损失。张淑梅同志以司法为民的赤诚情怀、中共党员的初心使命,让辖区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四、善解纠纷,崇尚和谐,乡村振兴尽显担当。张淑梅同志坚持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在办理案件中寻求最佳方案,力争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在审理涉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案件中,她充分发挥女干警优势,做到法律与人情兼顾,帮助妇女从思想源头树立正确维权意识,杨岗法庭被评为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张淑梅同志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在履职虎头法庭庭长期间,她针对辖区村落分散交通不便实际,坚持就地办案,带着法徽领着团队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办案;她开辟旅游纠纷“绿色通道”,与旅游管理等部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确保纠纷出现后第一时间就地就近化解,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锐意进取,坚守初心,改革创新彰显本色。张淑梅同志从一名员额法官到法庭庭长再到分管行政、刑事案件的院领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及时有效妥善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她带领行政审判庭干警,强化诉讼协调,促推府院联动,成功调解的野生动物伤人行政补偿案件,虎林市有关行政机构给付张某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等6万元,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该案例被《法治日报》报道。为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她积极启动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推进“虎林法院驻珍宝岛湿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室”建设,带领刑事审判庭干警切实解决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问题,实现向破坏环境资源“亮剑”、为生态家园“护航”双重效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张淑梅同志正以她的秉公司法、坚韧拼搏和无私奉献激励,引领着基层法院干警们为神圣司法审判事业、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干事创业、奋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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