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林市人民法院伟光法庭始终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做实做细多元调解工作,切实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近日,伟光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校园意外引发的三方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三方达成和解并送来锦旗致谢,为这起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发生在虎林市某中学的体育课上,慢跑队伍中的学生高某因捡滑落的手机与身后二、三排的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牙齿损伤脱落。事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家长并送医。王某就医期间,高某母亲孙某垫付了医疗费、交通费及王某陪同人员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此后,孙某一直未听说王某的父亲王某龙、母亲刘某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故孙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此次事故中,学校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高某无责,并要求王某及其父母返还孙某先前垫付的费用。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承办法官王雁楠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考虑到该起纠纷不仅关乎赔偿责任,更涉及到未成年人成长与家、校关系的和谐,王法官积极组织调解,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王法官与三方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安抚各方情绪。并且以法为基,结合其他类似案例,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安全保障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定,一点点地剖析问题,引导几人换位思考。同时,又从同学关系等情理角度出发,推心置腹,终使几人敞开心扉,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由学校承担王某继续医治牙齿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高某的母亲撤回起诉并不再要求返还其垫付的费用,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这两面锦旗是当事人对虎林市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最高赞许。下一步,伟光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继续用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书写为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