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纠纷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和企业的良性发展。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在办案法官与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案涉近十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4年、2021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业主委员会相继与原告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物业公司为被告所在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表示自2016年起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处理报修不及时、对业主需求解决不到位等问题,故其拒绝交纳物业费。近十年间,物业公司曾多次通过上门沟通、张贴通知等方式催收费用,但被告仍拒交物业费,双方的矛盾日渐突显。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地视其为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在深入了解后,法官意识到双方争议焦点系业主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及物业公司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如果就案办案,单纯采取判决的方式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也难以真正提升,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法官+政协委员”联动机制,特邀政协委员郝隆兴共同加入,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从法律层面释明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释明诉讼风险,引导理性看待纠纷;政协委员则凭借扎实的群众工作经验,耐心倾听双方心声,梳理矛盾症结,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经过法官与政协委员多次沟通协调,业主的态度从最初的坚决,逐渐转变为理解,最终意识其违约行为的不当之处。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诚恳表态,承诺将建立更高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业主诉求,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一次性结清了拖欠近十年的费用。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虎林法院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虎林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政协、人大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多元解纷的作用,以更高效、更温暖的方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