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虎林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楼上住户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既维护了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邻里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据悉,李某在小区经营一家民宿,今年10月,楼上住户张某家因污水管堵塞,导致大量污水渗漏至李某的民宿内,造成棚顶、墙面、家具等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事后,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无果,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维修费、营业损失等费用,并申请对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孝朋仔细查阅卷宗材料,深入了解纠纷根源。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若启动司法鉴定,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激化,还增加当事人的成本及诉累,不利于邻里和谐,高孝朋决定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首先向张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设施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管道堵塞污水造成他人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耐心倾听张某的抗辩主张,了解到其并非故意推诿,而是对赔偿的计算标准存在异议,且年龄较大、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现状。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高孝朋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并从邻里和睦的角度进行劝说,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经过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张某当场给付李某房屋维修费4500元。
达成和解后,张某激动地说:“感谢高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让我明白了自己的责任,以后我一定会加强对房屋设施的维护,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李某也表示:“能够快速拿到维修费,及时修复民宿恢复营业,感到满意,也谢谢法官为我们化解了矛盾,让我们邻里关系没有闹僵。”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虎林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