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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化土地纠纷 司法护农促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26-03-04 08:34:58




       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护航农业生产有序推进,近日,虎林法院民庭快速审结一起涉承包地侵权责任纠纷案。牛某因耕种的30多亩承包地被曲某、吕某擅自扩耕引发损失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高孝朋坚持调解优先、护农便民原则,当庭促成双方和解,牛某当庭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力量守护春耕生产生命线。

       牛某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权的30亩土地与曲某、吕某承包土地相邻,曲某、吕某耕种过程中擅自扩耕侵占,导致牛某农业生产遭受影响,经济受损。牛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申请对涉案土地面积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受理后,民庭高度重视涉农纠纷,立即启动涉农案件快速处理机制。高孝朋认真梳理案情,厘清土地权属与侵权事实,立足农户切身利益与农业生产时令,主动开展释法明理与调解工作。庭审中,高孝朋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阐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擅自侵占他人承包地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从邻里和睦、不误农时、降低诉累等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当庭高效调解,二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愿意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当庭微信支付7000元;原告牛某亦对调解方案表示认可,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最终,原告牛某当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我院民庭践行司法为民、护农兴农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民庭将持续聚焦涉农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用心用情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以高效司法服务守护土地权益、稳定农业生产、助力乡村振兴,让法治阳光温暖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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